第03: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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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11日 星期四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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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萍乡市2023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4年1月10日萍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萍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萍乡市2023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及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财经委员会)对预算草案和报告在会前初审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市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1931万元,同比增长3.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35666万元,同比增长12.5%。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27973万元,同比增长12.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31175万元,同比增长48.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5425万元,同比增长1.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61万元,同比下降16.4%,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364万元。各项社保基金收入完成386351万元,同比增长12.9%;各项社保基金支出完成357217万元,同比增长11.7%,收支扎差后,累计滚存结余327351万元。

  2023年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3974万元,同比增长3.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28622万元,同比增长4.6%。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41105万元,同比增长18.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42130万元,同比下降17.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0020万元,较上年增加305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25万元,较上年增加9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20万元。各项社保基金收入完成653万元,同比增长61.2%;各项社保基金支出完成819万元,同比下降4.9%,收支扎差后,年末滚存结余3764万元。

  财经委员会认为,2023年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发展环境,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持续保障改善民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切实保障基层“三保”,严肃财经纪律,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同时,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仍面临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有:有的部门预算编制还不够规范细化,项目前期谋划不够科学,预算执行不够严肃;财政收支平衡难度加大,支出的精准性还不强,结构有待优化;政府债务管理仍需加强,潜在风险不容忽视等。为此,市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加以解决。

  二、关于2024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意见

  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67502万元,财力预算安排49896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60795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0.8%。根据《预算法》规定和中期财政规划要求,拟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中安排60646万元、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调入20000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中调入28353万元,确保2024年的财力达到607959万元,实现预算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078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0786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3035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30353万元。各项社保基金收入预期安排342800万元,各项社保基金支出安排327103万元,预计收支结余1569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96526万元。

  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59395万元,财力预算安排19808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5676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28.3%。根据《预算法》规定和中期财政规划要求,拟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调入450万元,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调入10000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中调入30970万元,从其他资金调入17261万元,确保2024年的财力达到256763万元,实现预算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6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6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31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31000万元。各项社保基金收入安排571万元,各项社保基金支出安排857万元,预计当年支出缺口28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432万元。

  财经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4年市级预算草案,认真落实了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市委有关会议要求,收入预算主要预期目标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支出预算安排合理,符合预算法规定和我市实际,总体可行。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萍乡市2023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4年市级预算草案。2024年全市预算待各县区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由市人民政府汇总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意见建议

  2024年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承上启下之年,也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攻坚之年,做好财政预算工作意义重大。为顺利完成2024年各项财政预算任务,财经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引导、支撑和保障作用,不断提高财政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的精准性、有效性。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产业发展基金等政策工具,大力支持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推动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恢复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进一步挖掘夯实财源增长基础,推动财源建设扩量提质,实现实体经济发展与财政增收的良性互动。

  (二)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切实保障重点领域支出。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积极盘活存量资源资产资金,用好用足政府债券,加强市县(区)两级财力统筹,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重点支出和重大项目实施。密切关注财政运行状况,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开支。完善民生保障体系,着力弥补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社会救助等民生领域短板。支持抓好“三农”工作,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优化绩效指标体系建设,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为导向,兼顾绩效目标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持续提高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完善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预算分配体系,落实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双挂钩机制,充分发挥绩效管理职能作用,提高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和精准度。

  (四)强化财政风险防范,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严格执行政府债务余额限额管理制度,坚持举债规模与偿债能力相匹配,加强政府债券“借、用、管、还”全过程监管,稳妥推进政府融资平台转型,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围绕重大项目、政府债务、专项资金、国有资产等方面加强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财经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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