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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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01日 星期三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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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条举措勾勒我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全息图”

  本报讯(记者 刘雨)近日,记者从《萍乡市促进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下称《政策措施》)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首次针对培育壮大生产性服务业领域专门出台《政策措施》,包含培育壮大重点企业、聚焦“十大重点”领域、健全要素保障体系三个部分,共33条具体举措。

  培育壮大重点企业,主要侧重招大引强重点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培育新上规入库生产性服务业企业、鼓励企业主辅分离后新设立服务业企业3个方面。《政策措施》明确对首次进入全国服务业500强的独立法人企业,由受益财政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企业主辅分离后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首次达到规模(限额)以上服务业统计范围且上规入统的企业,由受益财政给予企业管理团队5万元一次性奖励,并一次性补贴5万元开办费。聚焦“十大重点”领域,围绕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研发设计、服务外包、人力资源服务、咨询服务、现代会展、检验检测、科技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十大重点”领域,对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明确相应奖补措施。奖补措施包含鼓励支持企业申报国家、省荣誉称号,积极争取国家、省专项政策支持,给予企业相应资金奖补,为企业提供购置、租赁办公用房等便利条件4个方面。健全要素保障体系,主要侧重从优化发展环境、强化金融支撑、强化人才保障、强化用地保障4个方面对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要素支撑。《政策措施》提出,加大对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贴息;同时支持生产性服务业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在萍安居落户,对符合条件人员的职称评定、在萍购房、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支持。除了33条举措中明确的条款细则,《政策措施》实施奖补的企业对象须为在萍乡市内注册登记的升规入统后的公司,企业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获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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